201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

2013-01-06 15:11:34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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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上市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上市公司应当在15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个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3)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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