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真题难点分析——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2012-08-21 11:31:13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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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对于经济法主体,可以从多种不同的角度,作出不同的分类。

1.从人们通常所了解的主体形态,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

2.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还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

(1)宏观调控法主体可以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

(2)市场规制法主体可分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

3.按功能不同分立法、执法主体

4.权利、义务不平等

上述的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以及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的地位是非平等的,各类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是不尽相同的。

【例·单选题】下列经济法主体中,不属于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主体是()。

A.中国人民银行

B.商业银行

C.经营者

D.消费者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中国人民银行属于我国重要的调控主体。

能性,这种权利是可以放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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