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经典真题详解:侵犯商业秘密

2012-11-08 12:26:27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经典真题详解:侵犯商业秘密”,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1年)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有(  )。

A.甲公司将其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过程中获悉的乙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戊公司

B.甲企业盗窃乙企业的商业秘密用于产品制造

C.某技术研究院违反约定擅自将丙公司委托开发的某项技术出售给丁公司

D.丙企业在产品发布会上披露了同行业丁企业的商业贿赂行为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侵犯商业秘密。根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更多内容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