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

2012-06-14 15:09:04 字体放大:  

【编者按】考试尚未结束,精品学习网证券从业人员资格频道会在考试结束第一时间为大家整理证券从业资格,请考生敬请关注!

2011年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前10分钟为拍照时间。

二、试题类型及分值

单选题60题,每题0.5分;

多选题40题,每题1分,详见试题描述;

判断题60题,每题0.5分;

试卷总分100分。

三、考场纪律

1. 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2.考生务必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进行现场照相,验对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考生进入考场后不能擅自离开考场。如考生有特殊原因需要暂离考场,必须向监考人员申请,且返回考场时必须重新采集考生照片。如遇考生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监考人员有权判定考生违纪;

3.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准考证打印件和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可凭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均属无效),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自觉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4.考生拍照进场后至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和考场(提前交卷者除外),特殊情况必须有监考人员陪同;

5.迟于开考时间20分钟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开考20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视为缺考;

6.考生在入场时除携带演算用笔外,严禁将笔记、参考资料、计算、存储、摄录功能电子设备、通讯设备、食物、饮料等带入考场或试图带入考场。已经携带入场的应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存放在指定地点(手机必须关机)。在整个考试期间,考生不能取用已经存放的个人物品;

7.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吃东西;

8.考生遇到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但不得涉及试卷内容;

9.考生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10.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将演算草稿纸带出或试图带出考场外,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四、违纪处理办法

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 同场考试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认定为违反考场规则, 取消当场考试成绩,同时自认定为违反考试规则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报考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1)考试期间,交头接耳、互打手势的行为;

(2)偷看他人答题,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行为;

(3)考试期间,在考场内外喧哗的行为;

(4)拒不按要求存放违规物品(详见考场纪律)的行为。

2.考生在考试期间有(并不限于)以下违反考场规则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违反考场规则, 取消当场考试成绩,同时自认定为违反考试规则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报考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1)抄袭或试图抄袭带入考场的笔记、书本、纸条的行为;

(2)试图使用无线设备进行通讯的行为;

(3)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行为;

(4)将演算草稿纸带离考场的行为;

(5)伪造或涂改准考证的行为;

(6)考生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行为;

3.考生在考试期间有(并不限于)以下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扰乱考试秩序,取消当次考试所有成绩,同时自认定为扰乱考试秩序之日2年内不得再报考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1)请人替考的行为;

(2)涉及集体(2人以上)舞弊的行为;

(3)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行为;

(4)考生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行为;

(5)侮辱、谩骂或蓄意报复、殴打考场工作人员;

(6)其他严重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4.证券从业人员代替他人参加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将相关信息记入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情节恶劣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执业证书,并在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

五、补考规定

1.如出现下列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安排补考:

(1)考试时考试机出现故障,开考后超过30分钟仍不能进行考试;

(2)考试系统突然中断,经考场技术人员处理仍无法恢复原有信息的;

2.补考场次原则上安排在当天下午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同一考点进行;

3.因不可抗力影响补考无法在当日进行时,补考将另行安排。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在网上公告具体补考时间,有关考场负责电话通知考生。考生也应坚持在10天内每天浏览协会考试网页,获取补考通知;

4.答题时,因软件冲突等原因造成考生实际总答题时间延误,考生可在事情发生时即时向考场提出补时要求;考试组织机构也可根据考场实际情况安排补考。考生在当时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考试正常。

六、成绩发布及核查规定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申请成绩复核服务,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成绩复核仅限于检查、核加各类题目的正确率、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以及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不得再次复核。申请办法如下:

(1)考生登陆http://kw.ata.net.cn/page/step1.asp

(2)详细填写申请信息

(3)在线支付服务费用(20元/科次)

(4)致电021-61651128*客户服务(信息核实),确认已经缴费

(5)ATA在10个工作日内用挂号信方式寄出成绩复核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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