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2年证券投资基金知识点精讲:公司治理监管”,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治理监管
监管部门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监管主要包括:
(4)监督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3 人,且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在审议公司及基金投资运作中的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和基金审计事务、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的基金的半年报和年报等事项时,是否经2/3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5)公司监事会是否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7)监督公司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由董事会提名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公司基本制度执行和监督。
(8)明确利益关联人,严控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的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