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2年证券投资基金知识点精讲:对基金托管银行的监管”,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基金托管银行的监管
对基金托管银行的监管主要也包括市场准入监管和日常持续监管。
(一)市场准入监管
基金托管人资格由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核准。
QDII 基金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获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才能进行托管业务。
目前,我国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14家银行。
(二)日常监管
商业银行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后,其日常基金托管业务活动主要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托管人的日常监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履行基金托管职责的监管;二是对基金托管部门内部控制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