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证劵从业资格《投资基金》考点:基金投资运作管理

2013-02-09 09:55:18 字体放大:  

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3年证劵从业资格《投资基金》考试重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参加2013年证劵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有所帮助。

基金投资运作管理

基金投资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1、加强基金投资管理人员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2、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中的主要内容。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投资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基金财产或利用管理基金份额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投资管理人员应当树立长期、稳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负责的理念,审慎签署并认真履行聘用合同,而且提前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有正当的理由。

投资管理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强化投资风险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审慎开展投资活动。

投资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等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的礼金、旅游服务等各种形式的利益。

未经公司允许,投资管理人员不得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参加与履行职责有关的社会活动或会议,严禁投资管理人员利用参加会议之便牟取不当利益,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管理人员的合规教育,定期进行合规培训,提高其合规意识。每个投资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合规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 小时。公司不得聘用从其他公司离任未满3 个月的基金经理从事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业务。基金经理管理基金未满1 年的,公司不得变更基金经理。

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2007 年6 月13 日发布《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基金,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利益;基金从业人员不得投资封闭式基金,持有的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6 个月。

此外,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应当履行一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公告、上市交易公告书及相关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基金份额的总量及所占比例。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