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证券从业考试证券交易重点:证券经纪业务的客户服务

2013-09-10 16:48:50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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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

1.客户服务的主要内容。比照一般产品的层次,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服务也可以分为核心服务、有形服务和附加服务3个主要层次。

(1)核心服务。证券公司在开展经纪业务时,为客户所提供的核心服务是证券交易通道服务,满足的是客户完成证券交易的核心需求。目前的证券交易通道包括证券营业网点柜台服务、网上交易通道和电话委托自助式交易通道服务等。

(2)有形服务。就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服务而言,有形服务主要表现为公司的证券交易设备、设施和公司营业网点的选址、环境布置、网络、电话等自助式委托终端的便利性和快捷性等方面。

(3)附加服务。对于证券经纪业务而言,其附加服务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理财顾问服务等。

①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②理财顾问服务。

理财顾问服务具有顾问性、专业性、综合性和长期性的特点。

在境外成熟的资本市场,大部分证券公司的客户服务是有偿提供的,客户查看行情、咨询信息、接受专业理财建议等,都须向证券公司缴纳一定的费用。

2.证券经纪业务营销人员的服务。从营销包括的主要环节来分,营销人员的客户服务可以分为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和售后服务。

3.证券公司客户服务的方式。

(1)电话服务中心。

(2)邮寄服务。

(3)自动传真、电子信箱与手机短信服务。

前两个适用于传递行文较长的信息资料,而手机短信最重要的功能则在于发送字节较短的信息,包括证券行情和其他动态新闻。

(4)“一对一”专人服务。

专人服务是为投资额较大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提供的最具个性化的服务。

(5)互联网的应用。

(6)媒体和宣传手册的应用。

(7)讲座、推介会和座谈会。

4.客户投诉管理。

(1)客户投诉的目的和原因。

(2)客户投诉的分类。

①有效投诉。指由于证券公司及其营销人员的原因,导致客户利益受损或客户对证券公司产品及服务不满而引起的客户投诉,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营销人员负有一定的责任。

②无效投诉。指由于客户自身原因导致客户利益受损或客户对证券公司产品及服务的误解而投诉,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营销人员没有任何责任。

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营销人员必须对有效投资负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无效投诉,证券公司和证券公司营销人员也必须对客户解释,加强客户的风险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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