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精品学习网考试频道小编为大家收集并整理了“2012证券交易复习讲义与例题解析: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结算”,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结算
国债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结算的交收时点为R+1日(R为到期日)14:00。回购到期清算日(R日)9:00~15:O0,融资方和融券方均可通过PROP系统,对当日到期的一笔或多笔买断式回购申报不履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接受对同一笔交易的多次申报,但以最后一次申报为准。
到期购回结算业务流程如下:
1.到期购回日(R日)。回购到期清算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参与人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进行单独清算,并通过结算明细文件向参与人发送明细清算数据。R日日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剔除融券方已做不履约申报的交易后,按买断式回购成交顺序自前往后逐笔检查各卖出证券账户中标的国债是否足额。若足额,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该足额标的国债做冻结处理;若不足额,则判定该笔交易为融券方参与人违约。
2.到期购回交收日(R+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R+1 日14:00进行买断式回购到期购回资金交收,在剔除融资方结算参与人已做不履约申报的交易后,按买断式回购的成交顺序自前往后逐笔检查其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中是否有足额资金。若足额则完成该笔资金交收;若该资金交收账户中当前可用于交收的余额小于某笔交易的金额,则判定该笔交易为融资方违约,不进行该笔交易的资金交收。
①对融资方违约的交易,融券方应付国债义务自动解除,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原冻结的标的国债予以解冻,解冻国债在R+2日可用。
②对于双方均履约的交易,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每个参与人应付或应收汇总两个金额,在参与人专用资金交收账户中进行借记或贷记处理;同时,将卖出证券账户中相应标的国债解冻,划拨至融券方参与人专用证券交收账户,再划拨至融资方参与人专用证券交收账户,最终代为划拨至相应买入证券账户。
3.到期购回交收日(R+1日)日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当日交收完成后,通过结算明细文件向参与人发送交收明细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