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自治区学位办关于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政学办字[2006]08号)文件精神,2004年(含2004年)以后毕业的自学考试本科生,所学专业课程中三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者,只参加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及格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三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达标者,还需参加申请学位授予学校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2、成人 (包括2004年以前自学考试) 本科毕业生,需参加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和学位授予学校的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及格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3、专业课程考试为大综合,考试内容含授予学位专业的三门主干课程。
3、学位英语参考教材为《新视野大学英语》(外研社出版),考试内容以第二、三册为考核重点,其他语种另行通知。
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以上考生可以免考学位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