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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邢台学院关于做好专接本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3-04-21 17:42:51 字体放大:  

【摘要】邢台学院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8:00-至3月17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考生注册和报名。

各系(部)、初等教育学院: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3]2号)精神,现将我院2013年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我院按照国家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专科201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专科就读期间无违纪违法经历(未受校级警告及其以上处分);无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后)。

确有其他专业特长者,须征得拟报考本科院校同意后,可跨科类或跨专业报名。我院允许确有专业特长考生,跨科类或跨专业报考。

(二)、报名方式

2013年专接本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http://zjbks.hee.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完成报名。不按要求和提示步骤进行报名,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自负。

(三)、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1日8:00-至3月17日17: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考生注册和报名。

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缴费及指纹采集

考生报名期间,我院和本科接收学校将在网上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请考生及时察看本人信息是否符合资格。我院于3月17日12:00之前将所有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完毕。3月26日—3月27日,考生到所在系、部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在《报名登记表》(样式见附件1)上签字确认,同时签写《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报名登记表》放入考生学籍档案,《考生诚信承诺书》交招生就业处留存一年。

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并签署承诺书后缴纳考试费用。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价行费[2006]13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艺术、体育类每生120元,其他类别每生100元。各系、部于3月26日前将报名费按系部统一交招生就业处(附报考学生信息表一式二份),由财务处统一开具发票。

2013年我省专接本考试继续实行指纹采集和验证工作。考生报名资格确认时由生源学校负责报考考生的指纹采集工作,考生参加考试入场时进行指纹身份验证。我院考生具体指纹采集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2013年5月3日-5月10日,报名考生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到指定考点院校参加考试。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1、公共课考试分为文史类、医学类、理工类、财经类、管理类、农学类、艺术类、体育类、英语类九类。文史类、医学类专业考外语、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理工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一)、计算机应用技术;财经类、管理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二)、计算机应用技术;农学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三)、计算机应用技术;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外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英语类专业考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公共课试题全省统一命题,其中,外语120分,高等数学或政治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计算机应用技术4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2、专业课考试由本科教育承办学校确定,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用参考教材目录见附件4。专业课考试总分值,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为300分,英语、艺术、体育类专业为240分。英语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不进行口语测试。艺术、体育类专业其专业理论与专项测试的成绩约各占50%。具有相同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命题由省教育厅指定牵头院校实行全省联合命题。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等部分专业实行全省联合考试。

(二)考试时间

公共课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11日上午,以外语、高等数学/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为序,实行一次发卷,分段考试,分段收卷。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8:30分至11:35;艺术、体育类专业8:30分至10:35;英语类专业8:30至10:05。

实行联合命题的专业课统一考试时间为2013年5月11日下午14:30至17:00,其他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具体时间由各考点院校自行确定。

(三)考试地点

为加强考试管理,我省2013年专接本考试采取集中考点的办法,考生的公共课及专业课的考试均在指定考点进行。省教育厅将根据报名人数和地域分布情况,以方便考生的原则确定考点院校,考生应按照本人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院校参加考试。

四、选拔录取

全省按专业类别或专业统一划定公共课成绩总和 (不含《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凡达到公共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对报考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按成绩依次选拔第二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未取得专科阶段毕业资格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有关规定

参加河北省教育厅指定考点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即NIT考试),已取得任意一个或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报名系统都默认为是申请了《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免考。考生网上报名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考生具有免考资格的情况。

对取得NIT考试一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40分)的60%(即24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对取得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的90%(即36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考生如果参加《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考试,按两者中的最高成绩计入其考试总成绩。

(二)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管理

各系、部要利用主题班会、公告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考生的考前教育。要做到让每一名考生明了有关考试违纪规定和处理办法,尤其是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均会做开除在学阶段学籍处理的规定。考生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诚信承诺行为,将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教规〔2005〕4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冀教学〔2009〕15号)及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要通过充分的考前纪律教育,引导考生诚信做人,沉着应试。以个人的实际行动向家长、学校和社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继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选拔工作公开透明。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319-365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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