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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3-11-16 15:42:26 字体放大:  

(二)网上阅卷考试答题要求

我省成人高考全部科目实行网上阅卷,试卷和答题卡分离,各科选择题、填空题及非选择题答案全部写(填涂)在答题卡对应题的规定区域内。答案若写在试卷上、答题错位、答题超出规定位置均视作无效试卷。文字部分只能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写,信息点部分只能用2B铅笔涂写。

(三)考试的组织和考试时间

1.考试组织实施由考区招考委员会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实施程序执行。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必须使用标准化考场,实施考试全过程监控,完善考试安全保密制度和考试管理制度,制定应急反应预案,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加大巡考、督考力度,做到考试各环节无缝连接,保证公平、平安考试。

2.考场编排、考场照片对照分布存根、《准考证》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编排打印下发。考场编排按报考科类随机编排,每考场30人。考场按单人、单桌、单行、桌口背向考生、桌间距80公分的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排列。

3.《准考证》由考区招考办公室盖章并塑封方可有效。考生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10月26日、27日。

5.考试期间省、州(地、市)招委将派遣巡视人员对考区考试组织、施考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评卷、成绩公布、分数线的划定及考生志愿确认

评卷、成绩公布与分数线的划定工作由省招委统一组织。

(一)网上评卷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管理,评卷质量、人员、场所及保密等管理工作实行评卷学校负责制。评卷工作严格执行《青海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评卷工作细则》。

(二)成绩信息公布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考生成绩单由省招生办公室打印下发考区招考办公室,考生到其报名的考区招考办公室领取本人成绩通知单。考生成绩在“青海招考网”上公布,考生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免费查阅本人成绩,省招生办公室不对考生查卷。

(三)我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基本要求,坚持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前提下,由省招委确定,报教育部备案。

1.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参考。

2.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3.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