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成考专升本民法复习进入倒计时了,精品学习网成人高考频道为您整理了“2013成考民法总论复习:代理权的消灭”,希望在最后的关头能为您备考助一臂之力!
代理权的消灭
1、委托代理权的消灭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6)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辞去委托;或者被代理人的继承人解除委托。
2、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单位取消指定;
(5)因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精品学习网成人高考频道为您编辑的“2013成考民法总论复习:代理权的消灭”就到这里了,衷心地祝愿各位小伙伴们早日考入理想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