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习网成人高考频道小编为考生朋友们编辑整理了关于2013年江西成人高考录取规定,欢迎各位关注!
录取新生工作具体规定 1、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若分数未达本科线,但语、数、外三科总成绩达专科线上者,如有专科院校志愿,可参加专科层次录取。
2、高中起点体育、艺术类考生均需有专业加试成绩,录取时,在文化、专业均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不及格,而文化成绩上了同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则可按非体育、艺术类考生志愿录取。
3、如生源较好的院校需突破招生计划,本省院校均需报省教育厅批准;外省院校统一使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招生计划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计划调整。
4、对生源不足的院校,可按考生第一志愿降10分投档。
5、集中录取时间为12月3日-15日,分三批进行;调剂录取时间为12月23日-27日。
6、根据网上录取后没有考生纸质档案的实际情况,各招生院校要以新生《入学通知书》(盖有省高招委印章)、《准考证》(盖有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印章)、《报考信息核对表》为依据,建立录取新生纸质档案。
7、招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一次全面复查,重点查验考生电子档案中的照片和报到新生是否一致,对于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新生应予清退。录取至专升本层次的新生报到时,必须持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并与院校签订内容为所持毕业证真实,如有虚假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的责任书。对不能提供真实毕业证书或不签责任书的考生,招生院校要一律清退,否则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学生签订的责任书由录取院校保管,存放时间至学生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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