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3成人高考照顾加分政策

2013-08-14 17:01:10 字体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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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3年成人高考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0日~9月2日,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5日~9月9日,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27日(星期六、星期日)。

据介绍,此次成人高考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高起本四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半,高起本5年。

需要提醒广大考生的是,进行完网上报名后,9月5日~9月9日,考生须就近到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地点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照相、缴费等,逾期将不予办理。

这些人可以加分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免试录取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等运动员可免试录取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入学。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等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9年1月1日前出生)。

6.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2)具有残疾人证明证书的考生。

符合以上两项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取最高一项加分作为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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