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西藏成人高考2013年照顾加分政策已公布,精品学习网小编现将其整理如下:
从《西藏自治区201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获悉,西藏2013年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如下。
录取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申请进入专升本的,应具备报考专升本资格)。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自治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申请进入专升本的,应具备报考专升本资格)。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在考生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确定是否录取。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不含行业性的单项奖及某一项工作奖或称号);
(2)获得自治区级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4)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门巴族、珞巴族、內恕⑾亩腿丝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