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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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第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
1.李晓芳带5岁的儿子杨立上街,途中李晓芳碰到一小学同学,于是开始闲谈。在两人聊天时,杨立将在街上玩耍的另-3岁小孩推倒在地,致使其受伤。则对该小孩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是 ( )
A.李晓芳
B.杨立
C.李晓芳和她的小学同学
D.受伤小孩的父母
2.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被宣告死亡期间的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
A.无效
B.有效
C.有的有效有的无效
D.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才有效
3.王某与李某分别出资4500元和8000元合开一个饭馆,后因经营管理不善欠债1900C
元,对该项债务双方应承担 ( )
A.无限连带责任 B.无限按份责任
C.有限连带责任 D.有限按份责任
4.下列关于货币的性质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货币是动产,是消耗物
B.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是一种补偿手段
C.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是一种支付手段
D.货币是动产,属于物定物
5.民事行为根据其是否需采取某种特定形式,可以分为 ( )
A.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
B.单务行为与双务行为
C.要因行为与不要因行为
D.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
6.再代理人与代理人共负连带责任的条件是 ( )
A.代理人转委托不明
B.再代理人有过错
C.代理人转委托不明,且再代理人有过错
D.代理人转委托不明,但再代理人并无过错
7.甲于1998年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1999年甲妻杨某与李某结婚,2000年,李某死亡,现甲重新出现,其死亡宣告被依法撤销,则甲与杨某的夫妻关系 ( )
A.不得认定自行恢复 B.自行恢复
C.如甲与杨某均同意,则自行恢复 D.经法院判决同意后自行恢复
8.下列人身权中,属于自然人专有的是 ( )
A.姓名权或名称权 B.荣誉权
C.肖像权 D.名誉权
9.公共汽车的售票员见一乘客未买票要下车,要求该乘客根据乘车规则补票并罚两倍的款。该乘客不允,售票员要送他去终点站交警署处理,途中不让他下车。该乘客对售票员说,你限制我人身自由我要告你们。售票员限制该乘客人身自由要不要承担民事责任? ( )
A.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B.正当防卫,免除民事责任
C.自助行为,减轻民事责任 D.自助行为,免除民事责任
10.在实践中,下列取得财产的方式,属于合法的无偿取得的是 ( )
A.在赌博中赢得了大量的钱财
B.在继承中,继承人承担了被继承人的债务,但遗产还是有剩余
C.在商店购买减价皮鞋,商店实行买十送一
D.夫人看守房子,而免费住在该房屋中
11.在我国,矿产的所有权属于 ( )
A.集体
B.开采矿产的个人或者组织
C.对其上土地有使用权的人
D.国家
12.在法律上,按份共有人转让所有财产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 ( )
A.否决权
B.异议权
C.优先购买权
D.平等购买权
13.作为所有权人的法人解散导致财产所有权的消灭,在性质上,这是 ( )
A.所有权的转让
B.所有权的抛弃
C.所有权客体的消灭
D.所有权主体的消灭
14.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设定抵押权的是 ( )
A.依法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B.抵押人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
C.抵押人依法承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地使用权
D.抵押人所有的房屋
15.甲乙二人共同经营一辆汽车,由两人轮流驾驶经营。在甲经营期间,因操作不当将一
行人撞伤。对该行人的损害,责任承担情况是 ( )
A.应由甲承担责任 B.应由该行人选择甲或乙承担责任
C.应由甲乙二人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甲负主要责任,乙负次要责任
16.下列各项中,不适合提存的是 ( )
A.房屋 B.货币 C.提单 D.贵重物品
17.甲乙两人各自赶一头牛,同乘一条船过河,当时天下着大雨,船被洪水冲下来的石头扣斜,危及到人、船的安全,甲急中生智,将自己的牛推至河中,接着又将乙的牛推至洞中,这样,甲、乙才安全渡河,但牛却被大水冲走。乙到了对岸,提出甲只能将自己的牛推下河,不应该将他人的牛也推下河,因此要求甲赔偿损失。甲拒绝,并反而要求乙承担自己的损失。为此两人诉至法院。则法院应当判决 ( )
A.甲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B.甲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C.甲和乙共同分担乙的损失 D.乙应该分担甲的损失
18.下列各项中,属于因法律行为发生的债的移转的是 ( )
A.法人合并B.法定继承 C.合同 D.法人分离
19.在债的履行中,如果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的规定,应该区分不同的情况,确定履行地点。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给付货币的,在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
B.给付除不动产和货币以外的其他标的的,在受领给付一方的所在地
C.支付不动产的,在受领不动产的一方的所在地
D.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
20.相邻关系只发生于 ( )
A.占有毗邻土地的相邻人之间 B.占有不动产的相邻人之间
C.占有毗邻不动产的相邻人之间 D.占有动产的相邻人之间
21.债的标的物提存后,在此期间提存物灭失毁损的风险的承担者是 ( )
A.提存人
B.债权人与债务人
C.债权人
D.债务人
22.下列各项中,无因管理的管理人的管理是适当的是 ( )
A.以管理他人事务一样的方法管理
B.按照自认为有利于本人的方法进行管理
C.以客观上能够有利于本人的方法进行管理
D.按照本人的指令方法进行管理
23.甲将其所有的耕牛借给乙使用,时间约定为一年,乙称此牛为其所有将其交给丙保管,此后该牛产下一牛犊,不久被甲发现,要求丙返还,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丙无需返还牛犊
B.丙应当将耕牛和牛犊全部返还给甲
C.丙应当支付相应的使用费
D.甲应当支付给丙饲料费等费用
24.债权让与在让与人与受让人间须满足何种要件方可发生效力? ( )
A.双方达成让与合意
B.将双方的让与合意通知债务人
C.双方达成合意,并经债务人同意
D.双方达成合意,经债务人同意且不得牟利
25.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的标准是 ( )
A.夫妻感情破裂
B.夫妻关系破裂
C.一方有过错
D.已就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
26.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下列哪个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
A.患病期间
B.养育2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期间
C.养育10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期间
D.怀孕期间
27.某甲盖房屋,在与某乙房屋相邻处挖一地沟蓄水备用,并树牌警示。外地人某丙夜间寻友至此,陷入沟中,致右臂骨折。那么,某丙的医疗费应 ( )
A.由某甲承担 B.由某乙承担
C.由某丙自己承担 D.由某甲和某丙分担
28.甲乙是多年的邻居,甲因建房需要占用乙的土地放置砖块。但甲的房子盖好后很长时期,甲都不把砖头搬走,乙对此提出意见。甲的义务是 ( )
A.赔偿损失 B.排除妨碍
C.恢复原状 D.消除危险
29.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 ( )
A.受害人过失 B.意外事件
C.不可抗力 D.受害人故意
30. -天晚上,甲骑自行车回家,因天黑,甲掉进了丙公司门前一个井盖早已坏的下水道中,造成甲重伤,花去医药费20000元。经过调查,该井盖是由乙公司更换的,在更换时井盖已经有裂纹,出事的当天下午,丙公司的汽车将此井盖压掉到下水道中,但丙公司没有告知乙公司,也没有采取措施,则对甲的损失,应该承担责任的是 ( )
A.乙和丙应该对甲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因为乙、丙在主观上都有过错,并且甲的损失是由他们的行为所致,因而他们是共同侵权人
B.该由甲、乙、丙共同分担承担,因为甲对于自己的损失也是有一定的过错的
C.该由乙单独承担,因为甲、丙都无法预见到自己行为的结果,因为在主观上是没有过错的
D.该由甲和丙共同承担责任,因为对于甲的损失,甲、丙都有一定的过错
31.关于遗赠的性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遗赠是一种双方民事行为
B.遗赠是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以财产利益的无偿行为
C.遗赠是一种于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死后行为
D.遗赠是只能由受遗赠人亲自接受的行为
32.王某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原由其子继承王某的一台电视机已卖给了张某,则该电视机 ( )
A.王某有权要求张某返还
B.张某返还电视机给王某,其子退款给张某
C.王某既无权要求张某返还电视机,也无权要求其子返还卖电视机款
D.张某不必返还该电视机,由其子将卖电视机款返还王某
33.程某与谷某是多年好友,早年程某对谷某帮助很大,后来,程某身体不好,经济状况不佳,谷某又反过来帮他。程家住房紧张,谷某在写遗嘱的时候,言明待自己死后,将自己居住的两间房屋送给老朋友程某。两年后程某病故,谷某也未更改遗嘱的内容,又过了两年,谷某去世,程某的儿子提出按遗嘱将被继承人赠与其父的两间房屋交给他。此时房屋价格大涨,谷家拒绝,诉到法院,此案应该 ( )
A.有遗嘱为证,谷家反悔,不予支付
B.遗嘱有效,但为公平起见,程某应付一些钱
C.受遗嘱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赠无效
D.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在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34.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继承发生效力的时间,继承开始的时间应是 ( )
A.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的时间 B.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
C.遗产被确定的时间 D.遗产分割的时间
35.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对丁的损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应由甲、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二、简答题:第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6.物权与债权在主体、客体和内容方面的区别。
37.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38.简述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三、论述题:第39小题.20分。
39.试述抵押权的效力。
四、案例分析题:第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0.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牛5,总价款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000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负担?为什么?
(2)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3)在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费,损失共计1000元,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4)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牛4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5)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作价2000元,且将牛4交付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项牛4的所有权?为什么?
(6)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5租与戊,租期为3个月,租金200元。该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租金应如何处理?
(7)合同中的定金条件效力如何?为什么?
41.甲与妻子乙以及儿子丙一家共三口人出门旅游。途中不幸飞机失事,三人身亡。经清理,夫妻俩共有财产50万,另外有一套登记为乙所有的住房。这套住房是乙在七年前尚未结婚时继承父母的遗产,现在乙的弟弟提出要回房子的要求,甲的父母不同意,双方为此发生纠纷。问:
(1)如何确认在个死亡的先后次序?
(2)如何划定甲和乙的遗产范围?
(3)甲乙丙的遗产最终归谁继承?为什么?
一、单项选择题
1.A 2.B 3.A 4.D 5.D
6.C 7.A 8.C 9.D 10.B
11.D 12.C 13.D 14.A 15.C
16.A 17.B 18.C 19.D 20.C
21.C 22.C 23.B 24.A 25.A
26.D 27.A 28.C 29.D 30.A
31.A 32.D 33.C 34.B 35.A
二、简答题
36.物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从主体上看,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而债权的主体双方都是特定的。
(2)从客体上看: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之物,不包括行为;而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等。
(3)从内容上看,物权人对自己的财产得依法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不需要借助于他人的行为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权利主要表现为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37.人格权与身份权同属于人身权,二者具有人身权的共同特征,但也存在以下区别:
(I)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资格所必备的权利,而身份权则不是;
(2)人格权是民事主体所固有的一种权利,而身份权则须基于特定的身份而取得;
(3)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而身份权的客体是身份利益。
38.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有:
(1)依法执行职务。是指依照法律的授权及有关规定,在必要时因行使职权而损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的行为。
(2)正当防卫。是指当公共利益、他人和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遭受到不法侵害时,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防卫措施。
(3)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现实和紧急的损害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致他人和本人损害的行为。
(4)受害人的同意。是指受害人事前明确做出自愿承担某种损害结果的意思表示。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为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6)其他法定免责事由。除上述情况外,法律法规规定可免除或减轻民事责任的其他情况也为免责事由,如受害人的故意或过失,第三人过错等。
三、论述题
39.抵押权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
(2)抵押权效力及于标的物的范围。
(3)抵押人的权利:1抵押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2抵押物的处分权;3抵押物的出抵权;4抵押物的出租权;5用益物权的设定权;6物上保证人对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4)抵押权人的权利:
1抵押权的保全权,包括:第一,停止侵害和排除的妨害请求权;第二,恢复原状请求权;第三,提供相当担保请求权;第四,损害赔偿请求权。
2抵押权的处分权。
3优先受偿权,主要表现在:第一,在一般情况下,抵押权人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第二,在抵押物被查封、被执行时,抵押权优先于执行权;第三,在抵押人破产时,抵押权优先于抵押人的一切债权,抵押权人有别除权;第四,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优先于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四、案例分析题
40.(1)由乙承担。《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享有所有权。《合同法》第163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3)由乙负担。《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包头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的动物致损的侵权责任承担者为乙。
(4)效力未定。因为在牛款付清之前牛4的所有权属于甲,乙无权处分即属效力未定。《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5)能。丁可基于善意取得而成为牛4的所有人。
(6)有效。租金属孳息。根据《合同法》第163条规定,应归乙所有。
(7)部分无效。《担保法》及解释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41.(1)推定甲与乙同时死亡,丙晚于甲乙死亡。
(2)分割甲乙的共有财产每人一半,房屋为乙个人财产,甲的遗产即为二十五万,乙的遗产是二十五万加上一套房子。
(3)甲的遗产应由其父母和丙继承,丙死后,遗产由丙之祖父母即甲之父母继承。乙的遗产由丙继承,丙死亡后,也由丙祖父母继承。即遗产最终归甲的父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