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zhangh
2016-04-18
财政部联合13个部门在4月15日晚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并于2016年4月16日起实施。本站编辑就为大家整理了跨境电商第二批正面清单的解读,一起看看吧。
第二批清单虽然增加了生鲜、保健品等品类,但有以下细节需要注意:
1. 生鲜、肉类、水果、液态奶和植物油等可以通过网络报税模式进口,但其中的生鲜类目多为一般贸易已经在做的商品;
2. 清单中虽然加入了保健品,但2016年7月1日实施《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后,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注册;其中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此外,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
3. 粮食及其制品(大米、面粉)可以通过网购保税进口,但是对年度购买重量进行了每人每年不超过20kg的限制。
4. 医疗器械可以通过保税模式进口了,但应按照医疗器械法规申报注册或备案。
5. “21069090:其他税号未列名的食品”但备注中,不再出现“依法不属于普通食品或依法需要注册备案管理的特殊食品除外”字样。
以上就是跨境电商第二批正面清单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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