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f
2016-09-14
为帮助各位进一步了解移民申请情况,在此编辑将美国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缺点进行分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确定性:通过EB-1C申请绿卡,美国公司必须有良好的业绩和足够数量的雇员。虽然法律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几个雇员,但移民局经常以公司规模小,公司组织结构太简单而拒绝小公司的EB-1C申请。所以小型公司的EB-1C申请有很大的难以预测性。
移民局的严格审查:移民局对于此类案件的审查非常地严格,尤其是对于规模较小的公司更是如此。因此,申请人往往需要提供大量的材料和证据,以证明公司的业绩和发展状况以及申请人作为管理人员的职权范畴。这种提供材料的过程非常繁琐,也带来很多的律师费用。
移民局对于EB-1C的拒绝率很高。虽然移民局并没有公布对EB-1C的批准率,但根据笔者的了解,移民局对于EB-1C案件的拒绝率远远高于EB-5案件。
与大家的理解相反,通过EB-1C申请绿卡往往不只用50万美元。这并不是一个省钱的拿绿卡的方式。恰恰相反,通过EB-1C花的钱一般不仅不少于50万元,而且非常费时间和精力。这不是一条又省钱又省事的办绿卡的途径,而是一条又花钱又费心又曲折的办绿卡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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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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