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yangk
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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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生活中,调节我们行为的规则有:道德、纪律、规章、制度、守则、法律。 误:道德、纪律不具备强制性。 析:任何规则都有强制性,但道德、纪律的强制性较弱。 ②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我国法律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 ③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的区别 误:违法行为都要受刑罚处罚;一般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轻微因而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常见的民事违法行为:欠钱不还;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姓名权、违反合同,损害私人财物。 常见的行政违法行为:打架斗殴、污染、交通、税务、假冒伪劣,偷窃,赌博、吸毒、损坏公物、公职人员失职、执法犯法等。(后果轻微) ④关于刑罚 管制: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拘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时不得超过1年 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的可以延长到25年 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刑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1);(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判处死刑(包括)、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法律之所以要对被判处死刑的罪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因为: 第一,对死刑罪犯就当给予政治上的否定评价。 第,在政治权利中,例如出版权,如果罪犯以前有著作,他的生命虽然被剥夺,但他们的亲属还有可能代其行使出版权。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就可以避免他们的亲属代行这种权利的情况 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以及年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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