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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法律保护伞教案

编辑:sx_liuwy

2012-11-08

以下是精品学习网为您推荐的撑起法律保护伞教案,希望本篇文章对您学习有所帮助。

撑起法律保护伞教案

第一课时(总第14课时)

教学内容:讲授第一框——撑起法律保护伞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1、导入语: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国家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但是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有可能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侵害。这个时候,就需要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法律来保护我们。

2、板书课题:

第十六课 撑起法律保护伞

二、讲授新课

板书框题: 第一框 我们受法律特殊保护

情境或动一:(见教材P62页)

议一议:

①我们受到来自于哪些方面的保护? (见教材)

②我们为什么会受到特殊保护?

(我们是特殊的群体,应该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我们特殊在哪儿呢?,因为我们是未成年人。而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给与特殊的保护。

1、我们需要特殊保护(必要性)

(1)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的必要性

①未成年人的含义

我国法律规定,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

在这里,未成年人包括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婴儿、幼儿、儿童、少年和未满18周岁的青年。我们也是未成年人。

②未成年人的特点

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展的重要时期,思维活跃,乐于交往,求知欲和好奇心强。但未成年人也有着与成年人无法相比的不足之处。一是生活经验不足,各方面都不成熟,辨别能力不强;二是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够强,容易遭受不法侵害。这足以说明未成年人是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的群体。

名言:儿童和少年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他们没有能力保护自己,因此,社会有责任保护他们。

——马克思

③在社会上,未成年人是一个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的群体

由于未成年学生的年龄小,备受家长、老师、的爱护,生活的幸福、美满,可能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这些弱点。缺乏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差。

相关链接:(见教材P63页)

以上种种情况充分说明,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

(2)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的重要性

未成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希望,中华民族的希望,这正是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给予特殊保护的重要性所在。

情境或动二:(见教材P63页)

说一说:

当唱起《少年,少年,祖国的春天》这首歌曲时,自己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教师讲述: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肩负着建设祖国的重任;是党和国家的希望,中华民族的希望,其健康成长关系重大,直接关系到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所以需要法律给予特殊关注。

相关链接:(见教材P64页)

教师讲述: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和保护,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2、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重要性)

教师讲述: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肩负着建设祖国的重任;是党和国家的希望,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板书)等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另外,我国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板书)两部专门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法律责任。

情境或动三:(见教材P65页)

议一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受到了来自哪些方面的保护?

(学校、社会、家庭、法律的保护)

想一想:学校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我们享有受教育权利?

说一说:老师是怎样关心教育我们成长的?

教师讲述:

家庭是养育我们的地方,我们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健康品格的培养,个人学业的发展等,都与家庭环境、家庭教育密不可分。因此,我国义务教育法专门规定了家庭在保护未成年人中的责任。

(1)家庭保护的含义

家庭保护是指在家庭生活中,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文成年人的抚养、监护和教育的义务和职责,以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想一想:上例中哪些表明的是家庭保护?

教师讲述:

学校是我们成长的园地,我们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学校的保护。为此,义务教育法专门规定了学校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的责任。

(2)学校保护的含义

学校保护是指有关的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的保护。

教师讲述:

社会是我们生活的广阔空间,社会各界能否肩负起各自的保护责任,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健康成长。

(3)社会保护的含义

社会保护是指在社会生活环境中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即要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情境活动四:

在陕西省乾县大墙乡的西小章小学,校方一个学期除了向每位学生收取135元的书本费、杂费、报名费以外,还要收订报费、药费、考试费,并为乡里代收每年50元的“普九费”。100多名学生因缴不起或不愿缴“普九费”而退学。

想一想:

学校的这种做法错在哪里?如果你是该校的一名因缴不起“普九费”而被迫退学的失学儿童,你该怎么办?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学校由于乱收费,致使大批学生因缴不起“普九费”而辍学,严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作为受害学生,应该依靠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合法权利。)

(4)司法保护的含义

司法保护是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重要保障,也是学生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保护。

司法保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行政部门等执法机关通过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措施。

相关链接:(见教材P67页)

1、阅读链接内容。

2、漫画表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什么保护?(司法保护)

教师讲述: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司法保护中的第四十二条规定: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情境活动五:(见教材P68页案例)

查一查: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法律给予了哪些特殊的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司法保护:

第三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少年犯管教所,应当尊重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机益。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应当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

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服刑的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

第四十二条 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判决前,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四十三条 家庭和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人民法院免除刑事处罚或者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或者服刑期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双方因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当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

三、课堂小结(略)

四、作业

《资源与学案》P41页:“我的收获”

(一)我的判断与选择(1—6)题

(二)我的观察与思考(7)

第二课时(总第15课时)

教学内容:讲授第二框——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

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1、导入语: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但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的保护,只能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而要真正收到良好效果,还需要通过未成年人自身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板书)

2、板书框题:

(二)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

二、讲授新课

1、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

情景活动一:(见教材P68页)

列举:在我们的生活中还可能受到哪些侵害?

讨论:我们该如何应对?(一是寻求法律保护;二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以上事例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我们未成年人有可能遇到来自各方面的伤害,因此我们应当明确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并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下面我们就介绍在两种情况下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

根据受侵害的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得应对方法和途径

(按教材P69页第一段教材讲述)

情境活动二:(见教材P69页材料)

说一说:自己怎样看待小凯的行为?

(学生讨论回答后教师讲述)

教师讲述:

(教师可以按照教材P69——70页讲述,让后指导学生阅读教材P69页漫画说明,并板书标题如下)

(2)当面对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歹徒行凶时,可采取机制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要用智慧保护自己

刚才我们提到了“正当防卫”,那么什么是“正当防卫”呢?

相关链接:关于正当防卫。(见教材P70页链接材料)

(3)自我保护的其他方法

由于生活的复杂性,日常生活中可能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伤害。只有了解和掌握各种情况下自我保护的方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情境活动三:(见教材P70页材料)

议一议:面对可能遇到的不法侵害,还有哪些自我保护的方法?

(学生讨论回答后,教师讲述)

教师讲述:

常见的自我保护的方法:如,揭发检举、记住歹徒的去向或有利于抓获歹徒的其他线索、保护好违法犯罪现场和各种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等。

正值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性为的侵害,如溺水、触电、烧伤、交通事故;被人勒索、殴打、拐骗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侵害等等,因此,学会自护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如果我们的警惕性不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面对突然遇到的意外伤害,就会使自己遭受损失、陷入困境。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们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保护本领,教材给我们列出了“自我保护的八大要领”,介绍了在日常生活中面对各种不同的情况,保护自我的具体方法和技巧。

相关链接:(见教材P71页链接材料)

(指导学生阅读链接材料,教师适当讲解)

2、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1)善于拿起法律武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实生活中,同样是受到非法侵害,有的人利用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的人一味地忍气吞声、委曲求全,或感情用事,采取了以牙还牙的非法、报复手段,或通过非法途径与对方“私了”,这些做法不仅没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甚至使自己触犯法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情境活动四:(见教材P71—72页材料)

说一说:齐某通过什么方式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齐某的姓名权和受教育权受到侵害后,通过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起诉,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议一议:

谭某为什么维权不成反成被告?对比上述两个案例,我们从中能得到哪些启示?

(谭某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而是采取非法“私了”手段,结果不仅没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成为被告。)

(启示:以上两个案例告诉我们,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主要包括:诉讼途径、非诉讼途径、法律服务和法律部援助等。(板书)

诉讼途径即打官司,细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板书)三种。不同类型的案件适用不同的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是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板书),打官司要到法院。

情境活动五:(见教材P72页材料)

读一读,想一想:

赵方在自己的抚养权和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时,他是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14岁的赵方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调解、提起诉讼、申请法律援助的方式,使自己的抚养教育费用得到了解决,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师讲述:

一般情况下,遇到需要维权的问题时,首先要知道给予、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的机构有哪些,然后再考虑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正常情况下是先通过非诉讼途径解决(比如调解);当非诉讼途径我发解决时,就要考虑通过打官司到人民法院起诉;当起诉遇到经济困难时,就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①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

板书:律师事务所 公证处 法律服务所

(指导学生读图——P73页)

②非诉讼途径

(指导学生阅读教材P73页第二段)

③诉讼途径

(指导学生阅读教材P73页第三段)

④申请法律援助

相关链接:(见教材P74页链接材料)

三、课堂小结(略)

四、作业

详见《资源与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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