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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为何不要打开孩子的隐私抽屉?

编辑:sx_bij

2013-06-28

已读初中的女生“花都督”同学,向我“投诉”其母的“违法行径”,她说母亲实在过分,先是引诱鼓励她写日记(初潮那一天开始),“用心良苦也险恶”,然后天天偷看她的日记,已经有三年……

最初她只是怀疑母亲动过她上锁的抽屉,后来她特地在日记里做了个记号,放学回来发现那记号变形,于是“铁证确凿”地证实母亲是“惯偷(看)”。于是,她学乖了,一方面存心与母亲作对,另一方面与她玩了个在“花都督”看来非常“解恨”的游戏,就是准备两本日记本:一本写“假话”,一本写“真话”,前者写给(父)母看的,尽是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之类的“假大空话”,后者则是自己真正的心里话,当然也有对异性同学倾慕的话……如果就这样彼此心照不宣、相安无事下去,“花都督”也不会在妈妈生日那天致电电视台为妈妈点了一首老歌“女人何苦为难女人”(辛晓琪唱的),妈妈看了电视,觉得有些怪怪的,纳闷,便问在一旁冷笑的女儿:“我为难你了吗?”

这下“花都督”内心的不平与怨恨终于爆发出来了,“你不仅天天偷看我的日记,还半夜搜查我的手机,一条条短信都看过,还把与我联络的电话全抄走,你太过分了,你这样做母亲也太无耻了……”压抑多日的情绪火山终于爆发了,“花都督”痛骂一通后,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这时的母亲又气又恼,同时很是担心与不解:“我做错了什么?还不是为她好?给她把关?”母女冷战两天后,“花都督”给我发来了以上信息,她说:“看母亲憔悴的样子,我也心软,但是,这也是原则问题,我要斗争到底吗?父母侵犯子女隐私就可以开绿灯吗?”

中国父母往往没有“孩子也有隐私”的观念,觉得你是我生养的、我至爱的,就理所当然要接受我的“看护”,有秘密就是有“隐瞒”,这是不老实的表现,也是对父母的不敬与不信任,是不允许也是不可容忍的。有了这样的一些想法,他们对孩子的隐私就可以粗暴地加以“介入”,否则就觉得失职、不安,也不习惯给孩子独立的空间。很多父母认为孩子们的隐私权应该由社会保护,但不应该针对父母,在父母面前自己的孩子应该是透明没有隐私的。有个林姓先生在接受采访时就说,自己上初中的儿子天性贪玩,不懂事,不专心,浮躁,静不下心学习,后来他经常到儿子书房翻阅抽屉、书包、口袋、上网纪录等,渐渐掌握儿子社交动态、心理“七寸”……在他这种无处不在的“情报压力”下,儿子不得不招供内心的“全部秘密”,玩性逐渐收敛,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好像是对孩子隐私干预的胜利,但是,利弊得失,这位父亲未必计算得清楚。他不知道,他的行为给孩子造成的心理创伤,更不知道,这是对孩子正当权利的侵害,是法律所不容的。

应该承认,天下最难做的事情是“做父母”,给孩子自由自主,会担心他走错路做蠢事情;干涉太多,包办孩子的所有生活时空,让孩子处在自己掌控范围内,可是这又容易伤了孩子的自尊权利,甚至违法。常常有忧心的父母说:“孩子越大越不听话,不像从前那样,有什么事都和父母讲。”还有的家长,发现孩子像防贼一样提防着自己,喜欢背着大人做事情,有些东西藏起来不让大人看见……这一切都让父母有强烈受挫、失落与不安感。

孩子的成长是需要有自己的隐私,特别是进入青春期的孩子。孩子有独立的人格和心理,应该给他们独立的空间,任何人都不应该任意限制他们,哪怕父母也不应该打着各种美丽的情感幌子去任意打开他们的隐私抽屉。事实证明,那样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极为不利。

其实不自觉地保护自己隐私,是孩子走向自我独立与成熟的必然反应,做父母的不必如临大敌,更不可以据此为借口大举或者大肆进犯孩子隐私领地,千方百计地去翻看孩子的书信、日记、上网记录等,恨不得自己是个退休大侦探,这样做只会进一步关闭了亲子之间沟通的渠道,失去了孩子的信任。

人的心理发展是分阶段的,也是有迹可循的。婴幼儿时期,孩子一切依赖父母;少年时期孩子也许仍把父母当做学习、模仿的第一榜样,但是,进入青春期后情况发生了变化。随着成人意识的出现,他们要在更广的范围内接触社会和人生,此时,人的隐私内容发生了变化而且范围逐渐扩大。隐私可以是具体得失,也可以是个人的理想、观念、人际关系、身体状况等等。

青春期的孩子特别敏感,容易为小小的爱而爱,为小小的愁而愁,也可以为小小的恨而恨,为小小的烦而烦……做父母的要用情,更要知心,其中保护孩子隐私就是很重要的一个心灵工程。如果不小心或者粗暴地揭露孩子隐私,对孩子的心理影响是巨大的。

保护个人隐私是适应社会生活的一个方面,保护隐私就是保护自己。当我们的孩子有了自己的小秘密,做父母的应该高兴,就好像孩子来了初潮要恭喜孩子一样!孩子的问题,往往都是大人的问题,我们都年轻过,我们也有过遮掩自我的过程,所以我们应该换位思考,多给孩子自我自在成长空间,做他们的朋友,而不是“监视人”,那容易把自己“自绝”于孩子,也因此弱化了一个长者的威望。我们不仅要尊重孩子的隐私,还要教育他们保护好个人的隐私,这是开明父母教育孩子的一项新的重要内容。

在一定年龄,孩子希望有一定的独立性,希望在自己秘密王国里自我消化处理一些困扰与危机,如果被大人发现并且强行越俎代庖,就会无意中打击了他们的自信心。

同样,孩子因知羞耻才把某些过失、缺陷看做隐私,随便被揭开、公布、宣扬,孩子起初还会觉得难堪、痛苦,以后便会麻木了,失去羞耻心。而写日记等是一种自省方式,是心理梳理的一种方式。不尊重孩子这方面的隐私,孩子就会不再重视这些自省方式,就会大大削弱自省的欲望和能力,妨碍孩子健康成长。

有这样一则寓言:在一间工具房门上,悬挂着一把大锁,有一些工具聚在一起开会,大伙商量要怎样把锁打开,铁棍铁锤等都先后失败。这时,小钥匙过来了,一下就打开了!它说:“我虽然小,可是我最懂大锁的心了!”教育孩子,也重在攻心。先决条件是让孩子与大人贴心、同心,关键便是我们要“懂孩子的心”。教育孩子的目的是引导他们走正路、顺路,很多时候我们简单化地去打开孩子隐私抽屉只是担心孩子学坏、害怕孩子稚嫩,一个人驾驭不了内心的种种风暴、浪涛……其实,我们做父母的,不必杞人忧天,应该先尊重孩子的隐私权,再让孩子自觉自愿地和你谈他的隐私,也就是先“知心”。

采访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理事林芳医生时,她强调,大人要争取孩子信任自己,使孩子主动、自愿地披露心中隐私并与你分享成长的秘密。这就必须尽可能做到:长期日积月累地培植孩子对父母的信任感;培养孩子与父母交流思想感情的习惯;不要找各种理由偷看孩子的日记,私拆孩子的信件,兑现对孩子的承诺,不能兑现时也得说清缘由,取得孩子的谅解;承诺为孩子保守秘密,一定要守信,需要揭秘时应动员孩子自己揭,而不是由家长代办……

最后,必须着重指出的是,父母侵犯孩子隐私也是违法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针对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做了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16条也明确规定:“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

爱孩子就应该先学会尊重他们。法定的监护人不要变成违法的监视者,我们很爱,我们也知心和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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