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liuxw
2011-03-25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中考生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区县的,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一。考生要在5月13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过期不再办理。
据了解,回户籍报考的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时,要填写《201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回户籍区县报考考生申请表》。考生要持本人户口簿、中考报名号在5月18日8时30分至12时到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并缴纳报考费。考生要在学籍区县报名并建立电子档案,参加体检、初中毕业考试和体育测试。
户籍所在区县中招办负责向考生讲解本区县志愿填报和考试的有关规定,并向考生提供新的报名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要综合考虑,慎重选择,并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在学籍或户籍区县报考。选择回户籍报考的考生,其考试及录取均在户籍区县进行。如,一名考生学籍在西城区,户籍在丰台区,如果他选择了回户籍报考,那么,他只能报考在丰台区投放招生计划的学校。
标签:中学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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