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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7
今年哈市公办初中实行对口招生。公办初中招收区、县(市)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民办学校就读。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和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新生入学后,所有学校都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
民办小学和初中招收的新生应填写《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在招生结束后一周内分别报区、县(市)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备案,城区民办初中新生由市、区教育局统一调档。对违规招生或因招生工作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反响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招生计划等处理,对违反招生规定招收的新生不予提档和建立学籍。
标签:中学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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