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chenc
2011-05-24
中心城区各初中、小学:
因中心城区学校布局调整,各社区适龄入学儿童基数改变,为了合理分配生源,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中心城区各初中、小学招生范围,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中心城区初中、小学招生范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分招生范围的依据
一是根据《新义务教育法》第二章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和《新义务教育法解读》中对就近入学的解读:“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的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学校的分布情况划分地段,合理分配新生学位。”
二是以社区为基本单位采集各学龄段儿童基数,结合中心城区各初中、小学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各社区适龄入学儿童的分布情况。
二、划分招生范围的原则
一是结合学龄儿童分布的实际情况;二是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三是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四是原则上以社区为基本单位。
三、中心城区各初中、小学的招生范围
中心城区各初中、小学招生范围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调整后的招生范围从2011年秋季招收新生开始执行。
中心城区各初中、小学入学报名的条件:户籍在该校招生范围内,且户主是该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四、加强领导
东坡区教育局成立以郑策为组长,彭昭红、邹义平、蒋伯浩、郑志刚、冯将为副组长,殷大祥、冷世清、徐向东、郭九红、宁志华、黄李、李兴宇、张欢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城区各初中、小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五、严肃招生纪律
各校要严格按《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眉东教普[2011]154号)要求,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严格按划定范围和入学条件招生;二是严格按招生日程安排招生;三是严禁超计划招生。
请中心城区各初中、小学校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1:中心城区4所初中招生范围
附件2:中心城区7所小学招生范围
附件3:东坡区2011年中心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中心城区初中小学 招生 范围 通知
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8日印
附件1
中心城区4所初中招生范围
附件2:
中心城区7所小学招生范围
附件3:
东坡区2011年中心城区初中、小学招生
工作日程安排表
标签:中学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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