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遂宁着力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2012-12-17

鉴于大家对大学创业政策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12年遂宁着力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一文,供大家参考!

12年遂宁着力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毕业生就业创业享优惠政策

从6月开始,高校毕业生开始从学校走向社会。是服务基层,是应征入伍,是自主创业,还是选择其他?高校毕业生面临人生职业规划的新转折。

记者从市就业局了解到,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回遂报到工作将于7月份开始。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总体安排部署,目前,我市人社、就业等部门把解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纳入了重要工作议程,全力以赴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记者近日采访了市就业局有关负责人,全面了解了今年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

关键词:服务基层

政策支持——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主要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到村任职、农村教师特岗、“三支一扶”计划等。

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政策。

关键词:应征入伍

政策支持——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就业安置帮扶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为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