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2014-11-27

社保补贴

可享社保补贴

鼓励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是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有效渠道之一。

《通知》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威海生源毕业生择业期为3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底。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占职工总人数30%以上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在离校回生源地未就业毕业生方面实行登记及动态跟踪管理,并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求职、落户、档案代理、社会保险等,确保年底前回生源地未就业毕业生登记率达到100%,就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特困家庭毕业生实现100%就业,登记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

同时,为鼓励威海生源离校回生源地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通知》要求,这部分人员在各区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后,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