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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2012:大学生入驻创业孵化中心享十项优惠
记者从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获悉,为扶持大学生创业,济南市规定,对入驻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的创业大学生,将享受房租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融资、三年税收减免等十项优惠政策扶持。
据了解,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是政府出资建设的公益性创业服务机构,将为入驻企业和有创业意向的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融资服务,以及协助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一站式”创业服务。
根据新出台的《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管理意见(试行)》,毕业5年内驻济高校毕业生或济南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硕士以上高端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第一年享受100%房租减免,第二年享受70%房租减免,第三年享受50%房租减免。其他企业第一年享受100%房租减免,第二年享受60%房租减免,第三年享受40%房租减免。创孵中心在入孵企业减免房租期内,享受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房租补贴政策。
同时,入孵创业实体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贷款额度为5-8万,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范围条件的入孵企业,按规定可申请享受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济南市还规定,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放宽注册条件,申请试营业,并可在三年内减免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入孵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符合申请“两项补贴”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
经济南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认定为自主创业的入孵个体工商户和吸纳符合条件登记失业人员的入孵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三年的税收减免政策。入驻企业吸纳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