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00名高校青年干部挂职县级团委副书记

2010-12-17

记者16日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江西将从全省高校中选派100名共青团干部,到全省100个县(市、区)团委挂职副书记。选派干部的工作期限为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

据介绍,本次共青团干部挂职选拔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工作一年以上,从事共青团工作,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的青年干部均可报名。

江西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西省委要求,江西省属本科院校至少选派2人,其余每所高校(含所有地方本科、高职专科、独立学院、民办院校)至少选派1人,由本校团委按照分配名额,在校内组织报名和考察工作,经学校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遴选审核后,于2010年12月16日前报团省委学校部。

据了解,选派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工资关系不变;挂职期间,在原单位的职务予以保留,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挂职人员的挂职补贴按照省财政相关文件执行;休假和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挂职期间,符合条件的选派干部可参加公开选拔和本单位的竞争上岗。

此次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将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高校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帮助高校共青团干部在深入基层、面向青年的工作实践中了解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情、增进与基层和群众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