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新生的纸质档案请你凭录取通知书到县级招办领取,入学时交学院各系部;或与当地招办衔接确认后,由招办寄送档案到我院招生就业处。
11、8月29-30日学院将在成都火车北站、成都火车东站、十陵汽车站、昭觉寺汽车站、温江客运中心站设接待站。
提示:考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到的录取结果是唯一正确的。
2013年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秋季新生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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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专 业 |
学杂费 |
代管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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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
住宿费 |
预收 |
军训费 |
军训 |
基本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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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表演、表演与教育、舞蹈编导)、 影视表演、编导、主持与播音、服装表演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音乐舞蹈表演与教育、流行歌舞、音乐剧) |
10000 |
1200 |
600 |
425 |
65 |
70 |
12360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8000 |
1200 |
600 |
425 |
65 |
70 |
10360 |
戏曲表演(川剧表演)、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 |
6000 |
1200 |
600 |
425 |
65 |
70 |
8360 |
文化事业管理、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 物鉴定与修复、图书档案管理、文秘 |
3700 |
1200 |
600 |
425 |
65 |
70 |
6060 |
注:
一、学费、住宿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川价函(2004)118号、川教(2007)190号文执行。
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按成都市社保局和成都市财政局《成人社办发【2013】152号》文执行。
三、代管费每学年收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四、交款方式:1.刷银联款2.现金交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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