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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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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1

第十一章 日程安排

第二十六条 所有考生必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网上报名、寄送材料、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等报名考试流程,具体安排如下:

1.2015年3月1日(9:00)—4月5日(17:00),网上报名。

2.2015年3月1日—4月5日(17:00),对申请人网上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寄送报名材料。

3.2015年4月7日(17:00)收报名材料截止。

4.2015年4月7日现场审核免试考生材料、公示免试考生名单。

5.2015年4月8日公布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测试对象名单”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参加“文化课和职业能力测试”的考生名单。

6.2015年4月10日,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及“文化课和职业能力测试”的考生必须将材料原件送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测试对象通知单。

7.2015年4月11日、12日(8:00-17:00),组织考生分别进行“综合素质测试”、“文化课和职业能力测试”。

8.2015年4月16日-18日,公布预录取名单,并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http://www.abc.edu.cn/)上公示。

9.2015年4月27日-29日,预录取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10.2015年5月1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第十二章 监 督

学院纪委对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553-5971065。

第十三章 相关事宜

第二十七条 考生被我院预录取后,若有报考多所院校并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7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逾期未上网确认的,按招生院校上报省考试院预录取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备案。只被我院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得参加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和其他形式的升学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八条 考生在报名期间提供虚假信息、考试期间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并上报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学生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一经查实在入学资格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 学费按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会计、会计电算化、投资与理财、连锁经营管理、酒店管理、物流管理、文秘、法律文秘、国际经济与贸易、营销与策划、电子商务专业3500元/年;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3900元/年;艺术设计类6500元/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网站或短信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第十四章 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53-5971066 5971046,监督电话:0553-5971065,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4号,邮编:241002,学院网址:http://www.ab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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