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3-05-29
第一条 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录取
录取时按照文理科分别录取。将采用学业水平测试(或会考)科目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150分者不予录取。
第二条 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录取
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测试成绩低于40分者不予录取。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试,我院将直接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中或中职阶段在省级(限安徽省)以上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第四条 4月28日前公布预录取名单,并在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abc.edu.cn/)公布拟录取名单,5月1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
标签:安徽录取分数线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