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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存评安徽高考新政:育人为本 促进公平 科学选才

编辑:sx_haody

2016-10-14

2016年9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方案》是安徽省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安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做出的具体政策安排,启动了安徽省的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教育进入内涵发展的关键时期,对作为“指挥棒”的考试招生制度进行改革,“优计划”、“改考试”、“严录取”、“强监管”、“综改高考”等举措必将推动着我省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即推动素质教育实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形成科学选才的机制。下面带来了朱家存评安徽高考新政,供参考!

一、坚持育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

育人为本,就是回归学校教育的本质。学校教育是制度化的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素质教育是从人发展的需要出发,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人。因而素质教育本应是学校教育的应有之义。然而,素质教育提了这么多年,尽管各地不乏卓有成效地推行素质教育而保持较高升学率的实践探索,但总体情况不容乐观,“唯分数论”仍然是多数实践者“无奈”的选择。对于执行国家实施素质教育的相关政策,有些是表面化地执行政策,如“两张课表”;有些是片面地理解政策,认为搞点课外活动就是素质教育;更有甚者,认为素质教育就是要取消考试。实质上,素质教育并非反对考试,它最初是相对“应试教育”而提出的。在“应试教育”中,学生一味追求在考试中取得高分,学校和老师单纯追求升学率,导致了学生的片面发展,学业负担繁重,教育过程变成了应试技巧的训练,学生变成了考试机器,严重违背教育基本规律。尽管素质教育做出了很多制度安排,但教育实践仍然是“分、分、分,学生的命根;考、考、考,老师的法宝”。究其本质,在某种意义上恰恰是考试招生制度标准的“单一性”将教育实践导向了“应试教育”。这是因为尽管各级考试招生制度是某一学段的终结性评价,但从人的整个受教育过程来看,又具有一定的发展性评价功能。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考试招生制度具有明显的导向性功能。目前“应试教育”的各类怪象,是极端放大了考试招生制度的工具价值和选拔功能,忽略了其实质价值与发展功能,从本质上偏离了考试招生制度的育人价值。因此,育人为本意味着要科学认识考试招生制度育人的价值导向。

因此,由于教育发展环境的不同,少数地区零星的典型案例往往不具有代表性,素质教育要在实践中普遍地深入地推行必须依赖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从这个意义上说,《方案》是推进素质教育最为关键的一环。素质教育目标体系的建构丰富了全面发展教育的目的论,而优化个性发展是深化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方案》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育人为本”作为首要的价值选择,通过一系列措施,如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等,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着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1.完善综合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素质教育在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基础上,结合教育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全面发展教育的内涵。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学说两个伟大发现之外,马克思主义对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三大贡献。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我国教育目的理论基础。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国家教育方针对“培养什么样的人”的基本要求。现代社会中,个体在社会分工中的角色和职能变换越来越频繁,社会发展需要个体具有更强的适应能力。而这种适应能力就需要在个体发展过程中形成最基本的素质。同时,从本能上讲,人更倾向于新异、丰富和多样化,更喜欢在变化中发展、生活和寻求新异与挑战,这是人不断追求自我完善和超越自我发展的强大动力。因此,全面发展既是个体的内在需要,也是社会的外在诉求。这也正是当前世界教育越来越重视通识教育,强调宽基础,如在大学招生中实行大类招生,加强通识教育学分比重。具体到教育过程当中,全面发展的目标实现就需要综合的教育评价制度。

“综合评价”是《方案》的改革的亮点之一。按照《方案》的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要免试入学;中考和高考都将改变以往单纯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方式。在初中和高中都将加入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将成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中考实行初中毕业考试和学业水平考试两考合一,一次考试,结果两用,减轻学生负担,考试成绩既作为初中毕业依据,又通过确定成绩的等级呈现作为高中阶段录取依据。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程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避免严重偏科的一项制度设计,考试内容将涵盖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此外,《方案》还指出要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通过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构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等反映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等全面发展情况,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案》考试内容的改革,体现了综合评价的价值取向,学业水平考试和和综合素质评价全面发映了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的情况,有利于增强学生基础性学习,综合性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尊重学生主体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个性发展与全面发展并非矛盾,相反,是相互依存关系:个性发展是建立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全面发展是为了在健全人格的基础上实现个性发展;离开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只能是扭曲的发展,离开个性发展的全面发展只能是一种平庸的发展。个性发展是重新发现了作为人的学生具有发展基础的多样性、发展能力的潜在性以及这种潜能的丰富性。因此个性发展必须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学生选择是继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教育创新之后的又一重要的价值选择。尊重学生选择就必须要赋予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只有办学多样化才能有可能在体制上保障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因而教育分权或放权是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共同趋势。现代教育理念中,只有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发挥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性,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才能真正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在下放办学自主权方面,《方案》指出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2014年我省发布并实施了《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在保持现行普通高考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政策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系统整合了职业院校各类升学考试,探索了较为丰富的试点经验。职业院校升学改革试点的成功实施,标志着在下放办学自主权,建立高校独立法人地位,自主办学方面进行了有效尝试,也预示着应用型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与中职教育建立纵向衔接的“立交桥”的探索有了初步成效。

在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权方面,《方案》力求拓宽人才成长渠道,增加学生选择权。如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考试模式包括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对口升学考试、专升本考试和初中起点五年制招生考试等4种考试模式。并且详细规定了“中职升高职”、“普高升高职”、“社会人员升高职”、“中高职升应用型本科”等不同类型考试的规则。此外,考生可选报多所高职院校,扩大考生自主选择权。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强调要按照全面考核、自主选择、统筹兼顾的原则,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组织形式、成绩呈现方式和使用。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研制中,2021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由不分文理科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其中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真正体现了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性,促进学生基于全面发展基础上的个性发展。

二、促进教育公平,利于社会稳定

1.从“供给侧”扩大教育资源,保障受教育机会的公平

“供给侧”是经济学的话语,是指在供需关系中,从过去强调需求侧的宏观调控转向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当前教育领域中同样地面临着教育资源的供需关系问题。近年来,我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覆盖率由不足10%提高到85%,学前、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教育均衡发展及信息化位居全国前列。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良好教育的迫切需要与优质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仍然存在。2011——2016六年间,我省高考报名人数一直在50万人以上。参加高考人数自2012年后又开始不断上升。尽管高考录取率在2012年首次超过80%,但表征优质教育资源的本科录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2012年,全省还有2.6万个高职(专科)计划没有完成,这均表明了人民群众的需求从“上大学”转向“上好大学”,是对接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强烈需求。

从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来看,本次考试招生制度体现了以人的受教育需求为本,《方案》指出要“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优质、多样化教育的需求”,意味着教育资源的数量、质量、类型上要满足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客观需要。第一,相对教育发达省份,我省高考录取率特别是名校录取率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当前最为迫切的问题就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短缺。因此,具体到我省省情,要扩大高校招生计划供给,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需求。《方案》指出把握国家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的有利机遇,着力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积极争取中央部委直属高校优质生源计划,争取扩大中西部招生协作计划,鼓励和支持省外本科院校在我省扩大招生,提高本科录取率和重点高校录取率。同时还继续组织实施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努力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第二,我省作为农业大省,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国家创新创业战略的提出,由新生代农民为主体的各类社会成员对接受继续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需求越来越大。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教育,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方案》提出了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实行“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各类社会成员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统一高考等多种途径进入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等举措,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等之间的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沟通,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第三,“就近入学”本应是义务教育的必然选择,但正是由于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导致部分地区择校乱象时有发生。义务教育作为国家和政府保障的基本公务服务,应当公平地给予每个公民接受同等质量的受教育机会。如果不从最为根本的均衡发展教育入手,单纯地强制地实行“划片”、“就近入学”等政策,则必然会遭遇到实践的阻力,政策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也就无从谈起。《方案》正是意识到这一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将教育公平的内涵推向更深层次——有质量的公平。指出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首先是要“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同时要“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根据适龄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保障入学机会公平”。此外,《方案》还指出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方案》以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义务教育为切入点,从“供给侧”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和义务教育资源、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资源的客观需求,又体现了教育公平的价值逻辑和教育民生的内在意蕴。教育是社会阶层流动的重要机制。个体通过接受教育实现阶层身份的改变,从而引领社会的阶层流动。相反,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平将阻碍社会阶层的流动,影响社会公正,进而可能带来社会不稳定。因此,教育公平关乎到社会稳定。农村地区的学生通过高考改变个体和家庭的命运;各类社会成员通过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实现充分就业;作为政府责任的义务教育需要保障义务教育基本特征之一的均衡性。如果说优化高校招生计划结构是向外争取优质教育资源,那么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则是要通过自身内部的努力提供更加多样、更高质量、更加均衡的教育资源。内外结合的方式努力扩大教育资源的供给,既使教育资源配置更契合受教育者的需求,又体现社会大局意识;既促进了教育公平,又推动了教育民生工程建设;践行了社会公正的价值理念,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2.改进和规范招生录取机制,确保升学机会公平

招考公平不仅包括考试的公平,还包括录取过程中的公平。目前在招生录取环节的自主招生、高考加分等由于缺乏基本的规范而广为社会诟病。为了克制这些弊端,《方案》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来确保招录环节的公平性:“减少和规范加分”、“知分填报志愿”、“平行志愿”、“招生工作的第三方监督”、“阳光工程”、“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等等。许多举措都是基于我省前期的试点探索,属全国首创。在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方面,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要求,本着从严从紧、有序衔接、平稳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对确需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其适用范围。在录取环节,通过三项措施保障公平: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以公开促进公平;健全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以制度保障公平;加强考试招生的全程监督,以监督维护公平。通过改进和规范招生录取机制,把过去招录环节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还给考生一个公平的录取环境。

三、推进分类考试,实现科学选才

高考是为高校选拔新生而设置的,高考制度的本体功能是选拔人才。因此,科学选才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价值诉求。当前的“一考定终身”、单一的评价方式恰恰是没有对考生进行准确、全面的考核,使选才标准缺乏科学性。针对科学选才的问题,《方案》通过推进分类考试,从考试内容的科学性、考试结果运用的科学性及科学发挥考试导向功能方面给予了正面的回答。

第一,考试内容的科学性。由于办学类型和人才培养目标的不同,考试内容的科学性体要现在契合教育目标的多样性上。《方案》提出要实行分类考试,在高职院校考试中,试行职业技能考核,以测试高职院校考生的职业技能素质,体现职业教育重操作、重应用、重实践的特点。此外,考试内容的多样性集中体现在考试命题质量上,由于分省命题方式导致了命题质量参差不齐,《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而我省的《方案》也做出了积极回应,指出高考考试各科目从2016年起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同时要求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加强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题库建设。改进评分方式,强化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科学设计我省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教育考试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侧重能力考查,确保命题质量。

第二,考试结果的科学性。考试结果的使用,包括提供的考试机会是否科学、运用是否科学。针对“一考定终身”的现象,《方案》制定后,鼓励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正在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在考试结果的运用上,《方案》强调对于初中和高中的学业水平考试,强调要综合使用、合理使用。同时,《方案》明确要深化志愿设置,优化志愿填报方式和批次设置。在知分填报志愿和平行志愿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平行志愿实施办法,扩大平行志愿实施范围,所有类别和批次均实行志愿知分填报和平行志愿,使选才更趋于科学。

第三,科学发挥考试导向功能。要进行科学选才,不能不育而选。《方案》对相关改革都明确了具体时间:2016年要修订和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三项改革第一项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后两项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考试各科目从2016年起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2018年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当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可以看出,《方案》改革实行“三年早知道”,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体现考试招生制度的育人导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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