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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9
六、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相应报考类型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物理探究、阅读与表达,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考试。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分报考类型确定初试通过名单。
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确认及公示: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可参与高考录取。
七、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满分30分)的总分按报考类型、不分省不分科类进行排序并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类(专业)。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类(专业)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一般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某些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的是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模拟投档线。高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5.我校2015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八、日程安排
2015年3月5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5年4月1日-4月29日,自主招生初评。
2015年4月30日18:00,公布初评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的后续测试。
2015年5月27日18:00起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打印初试准考证。
2015年6月10日14:00-17:00,初试。
2015年6月13日18:00,公布初试结果,同时可在报名系统内打印复试准考证。
2015年6月16日、17日8:30-17:30,复试。
2015年6月22日10:00,公布自主招生认定结果,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九、其他
1.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2.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标签:北京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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