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5-07-16
第十六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八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以下原则:
1.北京考生: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北京市美术类高职(专科)分数线后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加上文化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内蒙古考生: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承认其本区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考生通过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高职(专科)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河北、江西、山西、安徽考生: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承认其本省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联考(统考)成绩,考生通过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联考(统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高职(专科)分数线后,按美术类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加上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所设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及分数确定。
标签:北京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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