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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5
三、报考条件
1.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具体专业要求:
·报考各专业的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摄影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报考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2.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未取得2016年所在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专业报名及专业考试
我校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我校不组织现场确认及现场报名,报考考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各阶段《专业考试准考证》。
2016年我校部分院系专业初试(或初试+复试)除北京考点之外,另设: 杭州、成都考点。
(一)专业报名:
1. 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
⑴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6日起至1月16日止。逾期不再补报。
⑵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北京电影学院2016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以及网上报名说明,不按要求报名,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网上交费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⑶ 报名网址:http://bkbm.bfa.edu.cn
第一步:登录报名网址,使用考生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常用邮箱进行注册;
第二步:注册成功后,使用身份证件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
第三步:选择报名类型,同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第四步:填写考生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请考生认真按规定上传;
第五步: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同时选择考点;
第六步:网上交费;
·考生未完成网上交费不具有考试资格。网上交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费不予退还。
·初试报考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考生按参加的考试阶段,通过报名系统缴纳费用。
·报考录音艺术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初、复试的考试,报名时须一次性缴纳考试费180元。
·网上缴费在线支付客服电话:4001-500-800
2. 关于《北京电影学院2016年本科、高职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网上交费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各阶段《准考证》。考生凭自行打印的各阶段《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各阶段的专业课考试,无需加盖公章。
考生请注意:
·各阶段的考试通过情况查询、缴费及打印《准考证》,考生均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
·确认信息后,不得修改考生信息;完成某专业方向的报名费支付后,不可以更改报考专业方向。
·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初试(或初试+复试)的考试。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认真核对考试时间,在考试时间不冲突以及专业方向间未做兼报限制说明的,考生可选择兼报。但最多只能兼报3个专业方向(含戏剧影视表演高职)。
·报考录音艺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如专业考试两个方向均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不分先后。
·报考摄影专业的考生,三个方向间不得兼报。
·报考美术学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报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需按我校投放所在省的计划填报志愿,学校不组织校考,考生按该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无计划省的考生不得报考该专业。
不按以上规定执行,重复报考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所涉及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作废。
·报考我校高职学院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须首先参加表演学院表演专业(本科)的报名,并在填报专业时选择兼报高职,缴纳一份初试报名费100元,持表演专业(本科)准考证参加表演专业(本科)的专业课初试,成绩共用。初试合格后,考生进入报名系统缴纳一份复试考试费80元,持表演专业(本科)复试准考证参加表演专业(本科)的专业课复试,成绩共用。待复试合格后,须进入报名系统确认参加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高职)的三试,缴纳三试费80元。缴纳三试费成功后,自行打印高职三试准考证,按三试考试安排参加三试。
3. 关于报考审核
考生参加各专业面试阶段,须参加审核。审核时,考生需携带: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带有2016年高考考生号的(《考生报考证》或《艺术类准考证》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单》)的原件及复印件;③《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报考专业涉及省统考的需提交)④《专业考试准考证》;⑤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原件。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其专业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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