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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为确保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实际,制定2017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111
三、办学地点:北京市大兴区工业开发区黄亦路(团河段)2号(邮编:102628)
四、学校性质: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五、选拔程序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相关专业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主招生选拔工作。选拔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成绩:笔试为综合试卷,卷面总分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
2、面试
面试具体实施按照《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面试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组成: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评;
成绩:
(1)普通考生面试成绩总分15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评50分。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已通过北京市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只需参加综合素质测评,不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2)退役士兵面试成绩总分17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评70分。
标签:北京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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