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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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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9

? 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13000余人。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1.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为准;

2.收费:①学费收费6200元/年-9000元/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②住宿费800-1000元/年左右,具体收费根据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为准。

3.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其中【酒店管理】和【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应用化工技术】和【药品生产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

4.普通文理考生录取顺序: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艺术(美术)类考生录取顺序:文化、专业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5.对进档普通文理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对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专业成绩优先原则安排专业。

6.对志愿和成绩相同的考生则优先录取库区淹没乡镇考生,若以上条件仍相同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成绩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择优录取。

7.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8.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无分数级差要求:无。

9.加降分要求: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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