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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州市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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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9

四、考生号编排

按省统一规定,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号采用10位制,其中第一、二位为地级市码;第三、四位为县(区)码;第五位为考生属性码,“1”代表理科类,“2”代表文科类,“3”代表体育类,“4”代表音乐类,“5”代表美术类,“6”代表单考单招类,“8”代表“退役军人”类,“9”代表“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第六至十位为流水号。随迁子女考生号的第六至七位不再作为报名点识别码,其中第六位规定为“9”,代表随迁子女考生,第七至十位为流水号。

参加各类单考单招的考生,如需参加文化科目的考试,必须领取相应科类的考生号。单考单招类考生号(考生号第五位为“6”)不能报考任何考试科目。

五、资格审查

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学和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已报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一)加强对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资格审查,防范“高考移民。2014年,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粤招〔2010〕27号)要求执行,各区(县级市)招考办要在报名前做好应届毕业生的户籍复核工作。往届生户籍复核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的要求,在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进行。凡非正常迁移户口的考生,一经发现,各报名点要坚决清退。

(二)加强对三侨生、民族生照顾加分的资格审查。为加强对三侨生、民族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省招生办将继续联合省侨办、省民宗委对三侨生、民族生的资格进行复审,以保证三侨生、民族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凡属三侨生的考生必须按《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14年3月1日前办理好相关三侨生的证明。各区(县级市)招考办要认真做好三侨生资格审核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民族生由区(县级市)民宗局确认并汇总上报省民宗委复审备案。

(三)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的资格审查。各报名点要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的资格审查,严禁非应届在校学生报考。报考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需由报名点向市招考办提出申请。各中学不得组织高二级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考,凡组织高二级学生参加高考的中学,下一年度不得设立高考报名点。

(四)加强对随迁子女报考我省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各区(县级市)招考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管理和服务制度,切实加强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严格规范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规定(具体审核方法和时间另文通知)。对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取消报名资格。

(五)加强外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的审核。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考院〔2009〕366号),具有广东省户籍的考生在外省普通高中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入我省时需提出申请并提交省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府管理机构开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书》(具体办理方法和时间另文通知)。

六、报名方式及报考手续

(一)普通高考报名流程。

1.验核考生身份。报名点负责核验考生的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相应的学历证明等资料。社会考生在报名时由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招考办设定的报名点(见附件1)进行核验考生身份。高考考生报名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以考生二代身份证的个人信息为准。还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提交“办理身份证回执”才能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但这类考生必须在2014年 3月 5日前携带身份证到区(县级市)招考办进行验核,若不按规定验核身份信息或身份信息验核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2.领取考生号。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号,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考生(含往届生、外地返穗生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招考办设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号。

3.拍摄电子相片。2013年12月6日前,本市应届毕业生由各学校统一安排拍摄电子相片,社会青年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到我市各区(县级市)招考办确认的摄影点拍摄电子相片。考生在拍摄电子相片24小时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考生用考生号登陆“广州市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gzzk.cn),初始密码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五位数(在报名点与考生号一同领取)。登陆成功后,考生必须首先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以确保本人报考信息的安全;第二步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对诚信考试做出承诺的确认;第三步考生可根据系统提示,确认本人的电子相片和考生属性(即报考科类),校核本人基本信息(如电子相片有问题及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可拨咨询电话:83868062);第四步填报报名信息,录入个人简历、家庭情况、报考科目等。报名期间,考生如只选择“信息保存”而未选“信息确认”,则可随时凭账号(即考生号)和密码登陆报名系统,对本人的资料进行查核或修改。

5.网上核对确认报考信息。报考高考普通专业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013年12月9日前,认真核对网上填报的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选考外语语种及选考科目等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作确认提交,考生如未在规定的时间确认报考信息则其报考无效。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后如需进行修改,可向报名点所在区(县级市)的招考办提出申请。

6.签名确认。社会考生必须于2013年12月9日到区(县级市)招考办报名点,领取《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表》认真校对并签名确认。应届考生由学校统一发放《普通高考考生报名信息表》进行核对,校对无误后在表上签名确认。

7.缴费。考生必须按规定缴交考试费。各文化科目考试费收费标准为:语文、数学(含文科数学、理科数学)、英语考试每科收费25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收费标准为50元,英语听说考试科目收费标准为25元。体育术科、音乐术科每生收费200元,美术术科每生收费175元。考生在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时缴交文化科目考试费,体育术科、艺术术科(含音乐、美术)考试费根据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由相关考点收取,其它收费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广州市物价局穗价函〔2003〕383号和穗价函〔2004〕 68号《关于广州市高考、中考采集考生电子相片收费问题的批复》,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集体为5元/人次)。

8.提交档案资料。体育尖子考生和符合照顾加分规定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向报名点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办理方法和时间另文通知)。外地返穗应届生须在2014年4月领取体检通知时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交报名点,在2014年6月3日前把本人的学籍材料交报名点建档。如考生不按时交齐有关资料而影响个人资料信息录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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