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对象误用
1.美轮美奂:用于形容屋舍高大华美,不能用来形容艺术品。
2.相敬如宾、琴瑟之好、破镜重圆:只能用于夫妻之间,不能用于朋友、同学、同事之间。
3.青梅竹马:只能用于年幼的男女之间。
4.休戚相关:只能用于人物之间,不能用于事物之间。
5.置若罔闻:不可用于视觉方面。
6.筚路蓝缕:只用来形容创业艰苦,不可用来形容生活艰辛。
7.汗牛充栋:形容书籍多,不能形容其它东西多。
8.耳提面命:用于长辈对晚辈,平辈、朋友之间不可用。
9.三令五申:用于上级对下级。
10.络绎不绝:用于人、马、车、船。
11.挥洒自如:用于写作,画画的运笔,不可用于举止风度。
12.豁然开朗:不能用来形容人的性格。
13.不可磨灭:与痕迹、印象、功绩、事业道理等搭配,若与情感、友谊搭配则错。
14.人老珠黄:只用于妇女。
15.巧夺天工:只能形容人工的精巧而不能用来形容天然的精巧。
16.循序渐进:只用于学习、工作。
17.如履薄冰:用于人的心绪,不能用于环境。
第三类、褒贬颠倒
(褒词误用贬义)
1.拭目以待:形容期望很迫切。
2.神机妙算:形容预料准确,善于估计形势,决定策略。
3.名不虚传:指实在很好,不是空有虚名。
4.凤毛麟角:比喻珍贵而稀少的人或事物。
5.洋洋大观:形容美好的事物众多丰盛。
6.沁人心脾:形容诗歌和文章优美动人,给人清闲爽朗的感觉。
7.别有天地:形容风景或艺术创作的境界引人入胜。
8.别出心杼:比喻写作不因袭前人,另辟新路。
9.有口无心:指不是有心说的。
10.惨淡经营:指苦心费力经营。
11.来日方长:未来的日子还很长。表示事有可为,劝人不必急于做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