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liujy
2016-01-04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广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与广东省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且未按照规定办理到外省就业手续的广东免费师范生应按照协议约定到 广东省中小学任教。如故意违约,须退还在校期间享受的各项费用,违约记录还将记入“诚信档案”。
据《办法》规定,免费师范毕业生故意违约,须退还4年修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按国家执行的免费标准计算。免费师范毕业生毕业后未按 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向广东省教育厅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 照规定缴纳滞纳金。
同样,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未满10年且未经广东省教育厅同意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广东省教育厅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照规定缴纳滞纳金。
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且未履行协议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并按上述相应违约情况处理;此外,还将免费师范毕业生违约记录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并公布其违约情况。
广东免费师范生毕业不当中小学老师须退钱分享到这里,更多内容请关注广东高考资讯栏目。
标签:广东高考资讯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