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015-03-06
六、录取
1、测试后,北京外国语大学根据运动队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体育专项成绩和学习情况,选择其中运动水平突出、成绩优秀的学生作为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生签订预录协议。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于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实行平行投档的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报考北京外国语大学。
3、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4、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5、近三年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北京外国语大学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北京外国语大学将根据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确定单独考试名单。通过北京外国语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北京外国语大学予以录取;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6、被北京外国语大学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安排在外交学专业学习。
7、学生在校期间,须认真参加并完成游泳队的训练和比赛任务,不得因运动员转会、到俱乐部试训等任何理由提出休学申请。学生无故不参加游泳队正常训练及比赛的,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咨询方式
1、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bfsu.edu.cn/
2、网上报名系统:http://zsbgs.bfsu.edu.cn/
3、电子信箱: bwtyb@bfsu.edu.cn
4、联系电话:010-88816997马老师 010-88818936刘老师
5、咨询时间:周一、周三下午14:00-17:30
6、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体育教研部
7、邮政编码:100089
八、监督机制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有关单位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测试工作。
九、附则
本章程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本章程相关规定将按最新政策调整。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
北京外国语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就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高水平运动员栏目!
标签:高水平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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