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公示
(一)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体育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政策:
1、体育测试达到优秀等级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3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交费。
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在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考场参加文化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我校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我校统筹考虑学生运动特长和学业发展,在生源省份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不低于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注: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线。
(二)资格公示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获得优录政策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