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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17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7-03-08

第五章 报名

第十五条 凡有意参加我校女子篮球高水平运动员选拔与招生的各省(市、自治区)考生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在线填写并提交《四川师范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报名申请表》的基础上,下载报名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无误后,于2017年3月20日前邮至或传真至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邮编:610068,电话:028-84768899,传真:028-84763388);

2.函件报名:对因各种原因不便登录我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实现网上报名的高水平运动员,可以将包含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日、身高、体重、报考项目、民族、政治面貌、本人简历、现就读学校、家庭主要成员与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及供职单位、运动员等级证书级别及其获得时间、参加过何种比赛及所获名次情况、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和详细通信地址等信息的文字材料于2017年3月20日前邮至或传真至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第十六条 学校将对报名参加体育专项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高水平运动员本人可在2017年3月21日后登录学校招生与就业信息网或电话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第十七条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来校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报到时,须出示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相关赛事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与获奖证书(原件)或荣誉证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即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证,且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否则相关高水平运动员不能获得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