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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东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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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4

五、选拔录取

1、确定合格名单

对于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标准(篮球项目55分、田径项目见附件2)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分招生项目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择优确定合格考生。

2、录取条件

对于合格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分A、B、C三类制定高考录取条件。

(1)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或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报考项目符合我校A类(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计划、参加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并达到我校规定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合格考生(篮球项目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不低于65分),根据招生计划,分招生项目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择优确定为A类考生。A类考生经教育部和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公示、审批通过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而进行录取。

(2)对于A类以外、报考项目符合我校B类(高考成绩达到二本线65%录取)计划的合格考生(篮球项目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根据招生计划,分招生项目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择优确定为B类考生。B类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可被择优录取(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我校规定要求);对于上海市、浙江省等调整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应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其他合格考生为C类考生。C类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可被择优录取(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我校规定要求);对于上海市、浙江省等调整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应省份招生办公室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录取专业

我校招生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文科)、历史学(文科)、行政管理(文科)、法学(文科)、心理学(理科)、经济学类(理科)、工商管理类(理科)、英语(文科、理科)、教育学类(文科、理科)、地理科学(文科、理科)、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文科、理科),每个专业招生人数0-3人。我校根据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和申请就读专业志愿为合格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同等条件下,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4、公示审核

我校将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对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并按教育部规定进行上报审核。最终结果以教育部和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公示、审批为准。

5、高考录取

(1)考生必须在高考所在省份高水平运动队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平行志愿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规定专业,服从专业调剂。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做退档处理:体育专项考试期间服用兴奋剂、体育专项考试违纪、所报专业录取额满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

(3)其它事宜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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