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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高考报名工作通知

编辑:

2016-10-27

八、报考收费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12号、桂价费〔2010〕47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收费归集办法另文通知。

体育高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和小语种口试报名费在高考报名时一并缴交,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费由考生到考点办理考试手续时统一缴交。

九、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报名工作

(一)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检查指导,严格把关。

(二)切实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突出强调对户籍和学籍的审核。防止弄虚作假,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报名资格。

(三)严格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对象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者弄虚作假。

(四)认真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学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公开考生资格信息。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类别、资格条件等。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信息(网址:http://gs.gxeea.cn/)保留至当年年底。市、县级招生办公室(考试院)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五)认真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在确认前考生所有报名信息时必须反复核对,特别是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致,并在确认后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给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六)各地要加强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宣传,确保这三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要做好报名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宣传,确保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实到位,要把报名工作的有关信息传达到辖区内的报考单位及辖区内的所有中等职业学校。针对报名期间中职毕业生可能在外地实习的情况,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要制定便于考生报考的办法,报名体检等工作尽可能安排在同一时间段内完成。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期间,广西招生考试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报名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将责成当地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八)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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