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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3
为了使广大考生了解我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信息和政策,更好地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规定,结合我院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2016年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校国标代码:50869)
二、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邮政编码:530007)
三、性质:国家公办
四、层次:专科(高职)
五、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六、招生专业及人数
经国家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我院今年继续在全国部分省(区)招收49个具有大专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的学生,高职学生以全日制形式在校学习,学制三年。2016年高职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由各生源省(区)级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到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网站查询,或向我院招生办公室索取相关招生简章。
七、录取规则
1、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区)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我院英语专业限英语为应试语种,报考我院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需参加户籍地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3、我院优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且经省(区)招生办批次投档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4、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即对于出档到我院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将考生录取到未满额专业;如某些专业未录满,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5、报考我院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录取中的照顾政策按国家和各省(区)的规定执行。
八、收费标准
我院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有关收费文件规定,2016年高职专业每生每年学费5200-7200元(视不同专业),住宿费1030-1050元(视不同住宿条件而定)。
九、毕业证书
对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育、智育、体育合格且具有高职学籍的学生,颁发国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十、招生咨询方式
1、咨询部门:学院招生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71-3248093
3、电子邮箱:jgyzhshb2016@163.com
4、学院网址:http://www.jgy.gx.cn
十一、本章程解释权属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章程就分享到这里了,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高考频道!
标签:广西高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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