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liujy
2016-06-06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章程。
二、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学校性质、校址
学校全称: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14574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习形式:全日制(专科三年)
学院地址:广西来宾市铁北大道968号
四、学校概况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广西唯一的航空高等院校。学院设立在“世界体操王子”李宁的故乡---来宾市,雄踞来宾市城市副中心教育园区,毗邻铜锣湾国际商业区,交通便利,有水上交通(红水河可常年直达港澳)、路上交通(有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空中交通(离南宁机场150公里,柳州机场60公里)。
学院总占地面积1000亩,教育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分两期完成。第一期投入7.5亿元人民币,建设面积21万平方米,第二期投入约2.5亿元人民币。办学发展规模为15000—20000名在校生。目前,学院已经完成21万平方米的基础建设,教学实训及生活运动设施设备完善,校园环境优美。
五、办学特色
学院根据社会人才需求设置专业,以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职业素质为主线,根据知识结构及技能需求制定模块化教学计划,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并实行多证制教育,强化专业技能训练,以培养“学历+证书+技能”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六、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身体健康状况及道德品行等方面均符合招生要求的考生。
七、招生专业和计划数
八、录取
1、录取原则
(1)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广西招生考试委员会、区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2)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条件及办法
(1)根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于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各自专业录取进程,参照其专业志愿倾向进行适当调剂。
(2)原则上按已经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比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招生计划。
(3)专业要求:凡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要求语言流利,普通话标准,仪表清秀。
(4)身体条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3月6日联合印发)及有关补充规定。因专业的特殊性及用人单位工作岗位的要求,其中“空中乘务”这个专业还要求身高男172cm及以上,女160cm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明显“O”型或者“X”型腿,无违法记录,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缝合伤疤;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部件修理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其他专业无要求。
(5)单科成绩:不作具体限制。
(6)外语语种:不作特别要求。
(7)分数级差:不设
(8)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降分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9)录取结果统一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访问我院网站并点击招生专栏查询录取结果。
(10)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及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而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新生,做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九、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广西区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各专业学费在7000元左右/年,收费标准最终以广西区物价局最终批复标准执行;住宿费为1500元/年/人(提供酒店式住宿条件:6人间,配备空调和洗衣机,生活设施齐全)。
十、国家助学贷款和学生资助奖、助学金措施及我院优惠政策
我校重视对优秀在校学生的奖励,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奖助学金政策体系。除国家给予相应的奖助学金外,我校设立特别优厚的奖助学金制度。我校可按当年银行有关政策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每年享受到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
1、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费用的学生,接到通知书后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带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乡政府或街道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到学院后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学院学习期间,两种贷款方式免息,原则上每人每学年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登录http://www.xszz.cee.edu.cn查阅。
2、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
(3)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生,二等2800元/生;
(4)广西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生;
3、我校奖助学金政策
(1)设立广西来宾旭航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助学关爱金,为每一位2016级新生发放3000元生活补助(按三年,1000元/年标准执行)。
(2)为每一位2016级新生减免第一年住宿费(住宿费预收:1500元/年,最终以区物价局定价为准)。
(3)为2016级本科线上就读我校专科的学生减免50%学费(三年)。
(4)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费用,且符合特别贫困学生资格的学生,可申请减免50%学费(三年)。
(5)学生除享受国家、广西有关奖助补贷政策外,还享受校区优惠的奖助政策:
1旭航奖学金:5000元/生
2校区奖学金: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3勤工俭学生活补助标准:每年3000元/人(发放10个月,每月300元)
十一、体检标准
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
十二、证书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诸方面考核合格,并取得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计算机、外语、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者,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和电子注册的“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十三、其它
1.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须提前告知我院招生办公室取得同意,如未经同意超过规定报到日期一个星期后,学院取消入学资格。
2.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生被录取后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给予退学。
十四、查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电话:0772-4255696(兼传真)
学院网址:www.gxltu.com
十五、本章程由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章程分享到这里,更多内容请关注广西高考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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