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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高考优录政策出台

编辑:sx_liujy

2016-02-01

从市招办获悉,2016年湖北高考优录政策出台。六类情形考生可获加分,三类情形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与去年一样,今年宜昌长阳、五峰的少数民族考生仍可享受高考加分投档优录。

六类情形可获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这六类情形包括: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农村独生女考生,指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

据了解,我市农村独生女考生须于3月31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经过初审、复审、终审,市招考办将于5月1日至8月31日将名单进行公示。

记者了解到,政策明确的少数民族聚居地中,包括我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在内的10个县(市)。

三类情形可获优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这三类情形包括: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由院校决定予以优先录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3月31日前将相关申报、证件、证明等材料上交县(市、区)招办,农村独生女考生材料则报送到户籍地乡(镇、街)计生办。材料申报相关要求和表格,考生可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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