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sx_liujy
2016-05-26
5月25日,省招委发布2016年高招问答,湖北省2016年高考招生在10个方面作了调整和完善。
1.将文理类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其他录取批次不变;
2.所有批次都实行平行志愿;
3.采取分段填报志愿;
4.扩大专项计划规模;
5.探索“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录取模式;
6.本科第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后,批次线上有效生源不足时,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在批次线下降20分征集志愿;
7.只有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才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其他高校不能用追加计划录取达到学校同批次线、全省专项统测合格考生;
8.调整高职高专补录院校条件,8月份常规录取阶段,未完成在鄂招生原计划的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在注销未报到考生录取信息之前)方能进行补录,在常规录取阶段已完成在鄂原计划的高职高专院校不参加补录;
9.在部分办学实力强、就业形势好的省属高职高专院校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专门招收我省扶贫办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毕业生),通过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10.为残疾考生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2016年起,襄阳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听力和肢体残疾考生进行单独招生。
湖北省2016年高考招生调整与完善10项政策分享到这里,更多内容请关注湖北政策大纲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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